财务答疑之“千问千答”

咨询内容:如何理解“收入-费用=利润”

回答内容:
我国会计学界对收入、费用与利润的关系普遍界  定为“利润是企业一定期间内生产经营活动的最终财  务成果,它是收入与费用相配比、相抵后的差额,是反  映经营成果的最终要素。”如何理解“收入-费用=利  润”?如果简单地理解为营业收入减去营业费用等于营  业利润,显然是不全面的。要理解这个等式,应从收入。  费用与利润的概念入手。

  一、收入

  《企业会计准则》中规定:“收入是企业在销售商品  或提供劳务等经营业务中实现的营业收入,它包括基  本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而笔者认为,这里的“收  入”概念是比较宽的,它应当包括所有经营与非经营活  动中的所得。但在现实经济生活中,人们却容易把“收  入”概念狭义化。无论是广义的收入概念还是狭义的收  入概念,都具有以下两个明显特征:第一,收入是企业  净资产的增加。因为收入的实现往往表现为资产增加  或负债减少,最终必然导致企业净资产增加。但是企业  净资产增加并不一定发生了收入,如所有者增加投资、  接受捐赠等这类事项也反映为企业净资产增加,但企  业并未因此而取得收入。第二,收入主要来源于生产经  营过程中的主要经营活动如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但  不是唯一的来源,如出租固定资产等也会取得相应的  收入。

  二、费用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中对费用的定义表述为:费  用是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耗费。企业直接  为生产商品和提供劳务等发生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  商品进价和其他直接费用,直接计入生产经营成本;企  业为生产商品和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各项间接费用,应  当按一定标准分配计入生产经营成本。企业行政管理  部门为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活动而发生的管理费用和  财务费用,为销售和提供劳务而发生的进货费用、销售  费用等,应当作为期间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由此可以看出,费用仅仅指与商品或劳务的提供  相联系的耗费,这是一种狭义的概念。而广义的费用包  括各种费用和损失,如营业外支出等。无论费用是否包  括损失,都应具有以下特征:第一,费用最终会导致企  业资源的减少,这种减少具体表现为企业的资金支出。  从这个意义上说,费用本质是一种资源流出企业,它与  资源流入企业所形成的收入相反,它也可理解为资产  的耗费,其目的是为了取得收入,从而获得更多资产。  第二,费用最终会减少企业的所有者权益。一般而言,  企业的所有者权益会随着收入的增长而增加;相反,费  用的增加会减少所有者权益。但是所有者权益减少也  不一定都列入费用,如企业偿债性支出和向投资者分  配利润,显然减少了所有者权益,但不能归入费用。

  三、利润

  《企业会计准则》中规定,利润是企业一定期间的  经营成果,它包括营业利润、投资净收益和营业外收支  净额。其中营业利润为营业收入减去营业成本、期间费  用和各种流转税及附加费后的余额;投资净收益是企  业对外投资收入减去投资损失后的余额;营业外收支  净额是指与企业生产经营没有直接关系的各种营业外  收入,减去营业外支出后的余额。

  从利润的概念可以看到,利润中的收入包括了营  业收入、投资收益、补占收入和营业外收入等各项所  得,而各项成本和费用也包括了营业成本、期间费用和  营业外支出等各项耗费。

  四、收入一费用=利润

  利润是各项所得与所费的差额,这里的收入是广  义的收入,包括营业收入、补贴收入、投资收益、营业外  收入;这里的费用是广义的耗费,它包括各项费用和损  失。收入与费用的配比应包括以下三种方式:

  1.直接配比。是将那些与具体某项收入有直接因  果关系的费用,与其相对应的收入直接匹配,以确定利  润的配比方式。如将直接材料、直接人工直接计入该完  工产品的成本,将销售成本直接转入所实现的销售收  入的费用等。

  2.间接配比。是将几个对象共同耗用的费用,按  一定比例或系数分配到各个具体对象中去,使之与相  应的财务成果相联系,如制造费用就是用间接配比方  式进行分配的。

  3.期间配比。对不与任何具体的产品或劳务有因  果关系的费用,因为它只是与一定的期间相联系,因此  这些费用被视为与该期间所实现的全部收入有关系。  需要与该期间的收入进行配比,这些费用有管理费用、  销售费用、财务费用、营业外支出等。有些销售费用可  能与特定的销售收入有因果关系,但多数情况下,销售  费用很难与特定的销售收入相联系,而且当期发生的  销售费用一般都与当期的销售收入相关,很少有跨期  处理的情况,为了核算方便,也视同期间费用。

  根据以上三种配比方式,将企业一定期间的所得  与所费相配比即为利润,即收入(广义)一费用(广义)  =利润。

如何甩手工帐

咨询内容:如何甩手工帐

回答:一、试运行
  电算化会计信息系统正式使用之前,必须与手工并行运行一段时间,以检验其是否
达到预定目标,软件是否有缺陷或错误,以及系统的合法性、安全性、可靠性等。这一
阶段称为试运行阶段。
⒈  试运行的目的
会计核算软件,无论是自己研制或是购买的,一般在开发时已对软件的功能及有关  
性能进行了测试和鉴定。但是,首先,这些测试一般是采用数据模拟方式,与单位实际
会计业务相差很远;其次,对一些通用软件,大量的初始化定义工作如成本核算、报表
编制等,都由用户定义,也难免出现差错;此外,会计软件是一种待殊软件,使用时要
确保万无一失。因此,会计核算软件必须经过试运行才能投入正式作用。
(1)  会计核算软件的功能检查。通过试运行,检查核算软件所能完成的功能是否达
到了原设计的要求,每一功能模块是否按规定的处理程序及方法完成核算业务。
(2)  正确性检查。通过试运行,并与手工比较,检验会计核算软件在记帐、编制报
表、成本核算、工资计算等业务处理的正确与否。
(3)  合法性检查。检查会计核算软件是否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核算软件的几项规定
的有关要求,是否符合财政部门制定的财务会计制度。
(4)  可靠性、安全性检查。检查整个系统在运行过程中是否安全可靠,能否保证会
计核算工作的正常进行,能否防止一些意外事故等等。
(5)及时性。系统运转,能否保证及时提供、上报有关会计信息,包括帐、表等。
(6)  例外情况检查。通过试运行,及时发现一些原先设计时未加考虑的例外事件,
并及时采取措施,改进完善软件。
总之,通过试运行,及时发现设计中的一些错误、问题,排除一些隐患,完善功能,
保证会计核算软件在投入使用后尽量不发生或少发生问题。
⒉  试运行阶段的主要工作
财政部规定,会计核算软件要经过三个月以上的试运行。对于由财政部主持评审的
商品化会计核算软件,要求在四个以上用户跨年度运行半年以上。
在试运行阶段,一方面手工核算工作仍要继续,另一方面要花力量组织并输入计算
机会计核算所需的当月数据,包括记帐凭证、成本核算数据、职工考勤等,操作计算机
完成有关会计核算业务,并输出所有总帐、明细帐、报表和有关核算中间结果。分析计  
算机输出结果与手工帐表数据比较,查找差异原因,若属软件设计原因,就必须由有关
人员修改程序,改正缺陷。
⒊  试运行阶段应注意的问题:
(1)试运行阶段,手工和计算机两套系统同时运转。这势必增加财会人员的工作量。
一般会计人员除了需多编制凭证外,还负责输入或复核和结果分析比较等任务,工作量
十分大,因此,一定要加强管理,做好思想工作,领导要大力支持,全力以赴,协调好
各方面的关系,赢得有关人员特别是财会人员的理解和支持,保证试运行工作顺利进行。
(2)试运行要取得预期效果,除了软件性能外,  还要依靠慎密的组织、严格的管理和
较好的人员素质。因此在此阶段,要按照有关要求,有计划有步骤开展工作,并严格遵
照系统使用操作说明书和有关管理制度。并必须配备熟悉本单位会计核算业务和电子计
算机知识、系统开发知识的系统管理人员。目前,许多单位试运行时间拖得很长,有的
超过几年,甚至最后失败,往往不是软件本身设计问题,而是应用部门在这些方面跟上
不,最后不得不甩掉计算机,回到手工核算状态。
(3)输入的数据尤其是凭证数据准确与否是保证手工与计算机输出结果一致的关键。
记帐凭证编制必须严格按照系统有关规定,不得省略有关项目、内容,科目必须明细到
规定的最低级数,保证凭证输入的质量,所有记帐凭证在记帐前必须复检,杜绝凭证重
输、漏输。
(4)  电算化会计信息系统可能在某些方面改变了原手工处理习惯和方法,因此,必
须敦促会计人员按新的要求、新的方法处理,以保证核算结果的可比性。
(5)手工核算与计算机核算结果的一致性问题。一般情况下,这两者结果应该一致。
但由于计算机精度高,通过计算机计算出来的一些数据,与手工有一定误差。如成本核
算中的水电汽暖费、材料差异、工资、车间经费、企业管理费等费用分配,可能会出现
几分、几角的误差,导致手工与计算机核算对不起来,也影响到有关总帐、明细帐,最  
后影响有关报表。这种误差属正常的,不应是问题。因此对于手工与计算机核算结果不
一致问题,首先应分析差异原因,是正常的还是不正常的,对不正常的,还要看是人工
原因还是软件问题,然后纠正。
二、替代手工核算程序
⒈  替代手工核算的基本条件
当电算化会计信息系统经过一定时期的试运行,达到有关要求规定,就应甩掉手工,
由计算机完成会计核算工作。会计电算化的首要目的,就是要使财会人员摆脱繁琐的记
帐、算帐、报帐工作。但是对通过试运行没有发现问题或发现问题及时得到改进的会计
软件,不能保证在正式运行中不出问题。要保证正常运转,还需要具备相应的条件,因
此,财政部在”会计核算软件管理的几项规定中规定,替代手工记帐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单位获得”会计工作达标单位”证书。
(2)采用的会计核算软件已通过评审。
(3)与手工并行运行三个月以上,保存有完整的与手工核算相一致的数据。
(4)  配有专门或主要用于会计核算工作的计算机可计算机终端,并配有指定的专职
或兼职的上机操作人员。
(5)  有严格的操作管理制度,包括操作人员工作职责和工作权限;预防记帐凭证等
数据未经审核而输入计算机的措施;预防已输入计算机的记帐凭证未经复核而登帐的措
施;必要的上机操作记录制度。
(6)  有严格的硬件、软件管理制度,包括保证机房设备安全和计算机正常运转的措
施;会计数据和会计软件安全保密的措施;修改会计核算软件的审批、监督制度。
(7)有严格的电算化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⒉  替代手工核算的审批程序和要求
各单位替代手工记帐的审批,分别由以下单位办理:
(1)  地方各单位由同级财政部门或其授权单位审批。
(2)国务院直属单位由国务院各业务主管部门批准,年末一次汇总,报财政部备案。
(3)军队各单位的审批权限由总后勤部财务部规定。
申请单位应提交以下资料:有关会计电算化的内部管理资料;计算机会计科目代码
和其它有关代码及编制说明;试运行简况及输出的帐、证、表样本。
3.  替代手工核算的二种方式
从试运行向计算机系统转换,  替代手工核算,一般有两种方式:一种方式是全部核算
业务一次性完成转换;  另一种方式是分阶段逐步转换,以保证系统可靠,平衡过度。对于
会计业务量大,处理复杂的系统,宜采用分阶段转换方式,先易后难。对于那些业务简
单或单项应用的核算业务,可用一次性转换方式。
  三、电算化会计信息系统的使用
电算化会计信息系统替代手工核算后,大部分会计核算工作就由计算机完成。在这
一阶段,会计人员的主要工作有:
(1)安软件要求在计算机上完成各种帐、表的月、季、年初始化工作;
(2)记帐凭证编制及审核工作;
(3)输入日常核算数据,包括记帐凭证、成本核算数据、职工考勤、新增固定资产卡
片等,并复核;
(4)操作计算机完成各项核算业务;
(5)查询和打印输出有关会计帐目、凭证、报表及其他有关会计数据;
(6)保管好会计档案资料;
(7)做好软件、硬件日常维护工作。
  系统运行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操作管理制度、维护管理制度、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和操作规程的规定要求,不得有半点马虎。

咨询内容:现金流量表上交的截止日期是?

回答内容:现金流量表每半年报送一次,与当月增值税申报表一并报送。

咨询内容:请问对因发票违法被处罚后再次出现同样的问题是否还能够进行处罚,若处罚是否违反“一事不二罚”的原则。

回答内容:答: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

  您所说的发票违法行为,如果再次出现同样的问题,就应该理解为第二次发票违法行为,不属于同一个违法行为。所以,若处罚不违反“一事不二罚”的原则。

咨询内容:请教:我单位去年年终所得税汇算,报送报表为亏损,今年一二季度盈利,在报送第一、二季度所得税申报表时,我单位是否应预缴所得税,另外税法说的年终4个月进行所得税汇算,具体不知道是怎么回事,是不是由主管税务机关查账核实所得税申报额,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应在什么时候申请,办什么手续??恳请指教。



回答内容: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法字[1994]3号)规定:企业所得税的分月或者分季预缴,纳税人预缴所得税时,应当按纳税期限的实际数预缴。所以,你单位应预缴所得税。

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税发[1998]182号)规定: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是由纳税人自行计算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缴所得税额,根据预缴税款情况,计算全年应缴应退税额,并填写纳税申请表,在税法规定的申报期内向税务机关进行年度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办理结清税款手续。

三、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税前弥补亏损审核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7]189号)规定: 纳税人在税收法规规定的亏损弥补期内,以年度实现的所得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年度终了后45日内,报送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必须附送<企业税前弥补亏损申报表>(表式由各地自定),主管税务机关要依据税收法规及有关规定和纳税人弥补亏损台账的有关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审核无误后方可弥补。

咨询内容:某公司同施工方签订供应合同、规定砂、石的价格,和结算办法。同时与运输方签订协议,运输方将砂、石运到施工方后,由施工方开具收料单,运输方据此再向某公司结算砂、石价款及运费。某公司应交哪些税,税率是多少?

回答内容:您单位这种行为在国税应该缴纳增值税。

如果是商业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为4%;如果是工业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为6%。

如果您是一般纳税人,税率为17%;同时根据财税字[1994]004号文件的规定:一般纳税人生产建筑用和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可按简易办法依照6%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并可由其自己开具专用发票。

1、中外合资高新技术企业定期减免所得税审批

2、饲料企业生产的饲料产品免征增值税审批

3、外商投资企业发生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审批

4、企业税前弥补亏损核准

5、外商投资企业坏账损失审核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防伪税控企业资格认定的通知

国税函[2004]823号

在日常工作中如何操作,如何加强后续管理,如饲料企业生产的饲料产品免征增值税审批取消后,不在CTAIS中录入,会增加零负申报率?

回答内容:一、关于国税函[2004]823号文规定的日常操作问题

  该文中已明确规定:“凡经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企业均可以使用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而且必须通过防伪税控系统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根据这一规定无需再经过由税务机关向企业下达《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使用通知书》—-企业在该通知书规定的时限内提出申请—-税务机关审核、批准等程序。

  二、 增值税减免审批问题

  目前政策性减免还需要审批。根据许昌市国家税务局《全程服务中有关问题的明确意见》,政策性减免审批(如销售粮食、农机、化肥的减免税审批),目前CTAIS中仍设有审批环节需要经过审批,一是机内《减免税审批表》必须经过流转,二是如不审批,增值税减免必须作零申报才能通过,会影响执法监控结果和计会统报表数据的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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