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给实习生的报酬能否作为合理工资薪金税前列支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本企业任职或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劳动合同或基本养老保险缴单是证明企业与员工之间存在任职和受雇关系的证据。企业支付给员工的报酬只有在企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或为员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情况下才能作为工资薪金支出,否则应作为劳务费支出,凭劳务费发票税前扣除。
参考以上规定,由于企业与实习人员未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因此该部分支出属于劳务支出,应凭劳务费发票进行税前据实扣除。

讨论:实习生报酬按现行法规规定不能作为工资薪金支出,必须开具劳务费发票作为劳务费税前扣除。但是实习生怎么可能开出劳务费发票,这样这个费用要怎么列支才合理?税局代开?劳务中介开具?这样真的很麻烦,我感觉也不合理。
实习生对于企业都很普遍,不知道各位前辈在实务中是如何操作?


12月30日上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召开联组会议,就国务院关于实施《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工作情况的报告开展专题询问。财政部副部长张少春在回答委员询问时表示,企业、工厂、农场等单位接纳学生实习所支付的报酬,只要属于实际发生,且与企业经营活动相关且标准合理,也可按税法规定在所得税前扣除。
    张少春说,目前,鼓励校企合作,鼓励学生实习实训,在税收政策上已有一定安排。比如,在营业税方面,规定对政府举办的职业学校设立的主要为在校学生提供实习场所,并由学校出资自办,经营收入归学校所有的企业,对其从事营业税暂行条例“服务业”税目规定的服务项目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张少春还提出,在企业所得税方面,《企业所得税法》第8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准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时候扣除。因此,企业、工厂、农场等单位接纳学生实习所支付的报酬,只要属于实际发生,且与企业经营活动相关且标准合理,也可按税法规定在所得税前扣除。
(最新解释)

国税发〔2007〕42号

成文日期:2007-04-1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为了贯彻实施《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支付学生实习报酬有关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107号),税务总局制定了《企业支付实习生报酬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
                                        二○○七年四月十日

                     企业支付实习生报酬税前扣除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加强企业支付学生实习报酬税前扣除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支付学生实习报酬有关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107号)和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学校”,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院校(包括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其中,中等职业学校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成人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职教中心)和技工学校;高等院校包括高等职业院校、普通高等院校和全日制成人高等院校。?
     第四条  企业按照财税[2006]107号文件规定支付给在本企业实习学生的报酬,可以在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依照本办法的有关规定扣除。?
     第五条   接收实习生的企业与学生所在学校必须正式签订期限在三年以上(含三年)的实习合作协议,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六条   对未与学校签订实习合作协议或仅签订期限在三年以下实习合作协议的企业,其支付给实习生的报酬,不得列入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
     第七条   企业虽与学校正式签订期限在三年以上(含三年)的实习合作协议,如出现未满三年停止履行协议情况的,主管税务机关对已享受税前扣除实习生报酬税收政策的企业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补征企业所得税,并依法加收滞纳金;对因企业主体消亡或学校撤销等客观原因导致未满三年停止履行协议情况的,不再补征企业所得税和加收滞纳金。?
     第八条   企业可在税前扣除的实习生报酬,包括以货币形式支付的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含地区补贴、物价补贴和误餐补贴)、加班工资、年终加薪和企业依据实习合同为实习生支付的意外伤害保险费。?企业以非货币形式给实习生支付的报酬,不允许在税前扣除。
  第九条   企业或学校必须为每个实习生独立开设银行账户,企业支付给实习生的货币性报酬必须以转账方式支付。?第十条   企业税前扣除的实习生报酬,依照税收规定的工资税前扣除办法进行管理。实际支付的实习生报酬高于允许税前扣除工资标准的,按照允许税前扣除工资标准扣除;实际支付的实习生报酬低于允许税前扣除工资标准的,按照实际支付的报酬税前扣除。
  第十一条  企业税前扣除实习生报酬实行备查制,即企业在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时自行计算扣除,但企业日常管理中必须备齐以下资料供税务机关检查核实:?
     (一)企业与学校签订的实习合作协议书;?
     (二)实习生名册(必须注明实习生身份证号、学生证号及实习合同号);?
     (三)实习生报酬银行转账凭证;?
     (四)为实习生支付意外伤害保险费的缴付凭证。?
     第十二条   企业因接受学生实习而从国家或学校取得的补贴收入,应并入企业的应税收入,缴纳企业所得税。?
     第十三条   各地税务机关应加强实习生报酬税前扣除的监督管理,对企业故意弄虚作假骗取实习生报酬税前扣除的,税务机关除责令其纠正外,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十四条  本办法从2006年1月1日起执行。?
     第十五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税局、地税局,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国家税务总局负责解释。

(最早的文件、已经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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